那时我尚未成年,对待这种情况没有任何经验。我除了“哦”一声以外,剩下的只有满脸惊奇。
当然事情的结局是,他再也没有在课室看过我读《艺术与设计》。
念高中那时候,我尚处于被洗脑期间,对于这种事情的处理方式,只能是无奈加接受。但是现在联想起我念小学四年级的时候读原版的《三国演义》,被班主任告知“这不是你现在该读的书”,我的心里充满了困惑。
是谁赋予教师们指定学生读什么书的权力的呢?再放远一些说,是谁赋予你指导别人生活的权力的呢?似乎没有。
我认为读什么书,选择怎样的生活方式是一个自由人天生的权利。读哪种书,从事哪个行业,过什么样的生活,这些问题应该是由你独立思考和选择来解答的,别人只有建议的权利,没有限制的权力。可怜的是,现在的教育者除了把学生独立思考的本能摧残殆尽外,更把自由读书的权利都剥夺了。你丫的要是敢对老师和父母讲你最爱读《龙虎豹》,我敢保证你的下场是被活活抽死; 读《三字经》的才是纯纯的四有青年。
关于“自由”的表述,我并没有任何高见,在法律领域,我只是半桶水(都不如)。但我认为,自由乃是在不妨碍他人自由的前提下,你可以做任何事的自由。这种自由并不是人民赋予的,也不是宪法赋予的,而是作为一个自由人天生就获得的。
对于“妨碍”的界定,我相信法律词条家可以写两本书来讲。但我只会打比方。譬如说,你有一个为人所不齿的癖好,就是热爱随地大小便。但只要你随地大小便的范围仅限于自己家里,而且臭味并没有影响到邻居的话,他人可以鄙视你,隔离你,但就是没有权力来强制你戒掉这个癖好。
可以拍砖以及辱骂,因为这也是你的自由。
妨碍的界定才是最难的。举比较极端的例子环境法,你在自己池子里捕鱼会不会妨碍我呢?扯远了,现在的国人是处在略知自己有自由权利、却惯性干涉他人自由权利的阶段。还是那句,常识啊。
回复删除我把学校的资源分享出来了,给你:
Common Sense
1. http://pidank.blogbus.com/files/12366469970.pdf
2. http://pidank.blogbus.com/files/12366469971.pdf
是有点艰涩,文言文。